警惕可能扩大化的“正确”

中美外交关系恶化,美国要求中方撤走洛杉矶领事馆,中方随即要求美方撤走成都领事馆。让人觉得有意思的是,昨天在被中国通知撤离的美领事馆门口,有人点燃了一串鞭炮。

放个鞭炮不是大事,但是这是在人流密集的成都,1994年起成都即开始施行了《成都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规定了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片区警方“平安武侯”对此事的通告微博发布后,这个评论区的表现并没有超出我的预料:

微博网友对“成都美领事馆门口放鞭炮”的评论 1

微博网友对“成都美领事馆门口放鞭炮”的评论 2

在这件事上说“程序正义”可能不合时宜,毕竟他也在法规的范围内接受了惩罚,而网友们也没有激烈到要求连惩罚都不做的程度,目前还只是调侃和娱乐消费而已。

但是这个场景还是让我想到了很多类似的历史,毕竟所有风向的变化,都是从舆论开始的。就我对历史的了解来看,一旦我们渐渐接受了“只要是针对敌人的行为,就可以无所谓法律甚至道德”这样的前提,那么这个前提迟早被一帮别有用心的人用到大家都反胃。

典型的案例就是文革。

我来点评文革可能不够权威,因此我引用党中央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中对于文革的起因的描述:

……但是,左倾错误在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上并未得到彻底纠正,而在政治和思想文化方面还有发展。在一九六二年九月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把社会主义社会中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发展了他在一九五七年反右派斗争以后提出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的观点,进一步断言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资产阶级都将存在和企图复辟,并成为党内产生修正主义的根源。

这十年中的一切成就,是在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集体领导下取得的。这个期间工作中的错误,责任同样也在党中央的领导集体。毛泽东同志负有主要责任,但也不能把所有错误归咎于毛泽东同志个人。这个期间,毛泽东同志在关于社会主义阶级斗争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误发展得越来越严重,他的个人专断作风逐步损害党的民主集中制,个人崇拜现象逐步发展。党中央未能及时纠正这些错误。林彪、江青、康生这些野心家又别有用心地利用和助长了这些错误。这就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发动。

简单说来就是,文革的思想起因,就在于毛泽东同志在后期脱离了马克思主义以及毛泽东思想中所蕴含的“实事求是”重要原则,没有正确的分清敌我,导致他对中国形势做出了错误判断,不恰当地扩大了“无产阶级斗争工作”的强度和范围。

而毛泽东同志晚期的个人专断作风对党内民主集中制的损害,又导致了这个错误被人利用,于是“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这类的逻辑无限扩大到了社会的每一个领域,最终对我国的发展与建设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

那以后我们总结了很多教训,最重要的教训就在于“依法治国”和“民主集中制”:

依法治国,意味着我们的管制行为和逻辑,来源于明确的法律条文,而不是某一个人或者某一群网民做的飘忽不定的“敌我判断”。民主集中制,则保证了我们对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不会因为某一个人的错误而造成巨大的破坏——任何人都有可能犯错,就算是毛泽东也一样,承认这一点我们才是真正的唯物主义者。

结合现实,昨天在美国领事馆里面的都是我们的敌人吗?怕不见得。

但我看到的却是,如今不管是官员还是企业,一旦涉及到美国,(我国的)法律就被大家一致无视了,连违法都成了被夸奖的事情,请读者们想想,这样的舆论环境会刺激什么结果产生呢?法律的红线一次次被舆论消费,当成娱乐,这一次只是鞭炮相关的法规,那么下次如果是当街抢劫美国人甚至暗杀美国官员呢?是不是也会有人叫好了?

有人会说,法律已经惩罚了,大家只是娱乐一下,发表评论,何必这么认真?这样的话我看就需要讨论:设定法律的目的究竟是为了执行惩罚行为本身,还是为了规范社会行为?

法律当然不是为了执行惩罚而生的,如果我们的法律规定了一件事情应该被惩罚,那说明在我们所希望构建的社会道德和舆论环境中,这件事情应该是被谴责的。

至少不能被夸奖,还是众口一致的夸奖。

不要认为抢劫美国人、暗杀美国官员这些事情不可能发生,当舆论的刺激方向和法律的规范方向相反的时候,时日若长,总会有人不惜代价去搏这个名声,届时我们的党和政府的外交节奏被一两个一心搏出位的网红给绑架,也不是天方夜谭,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每一个今天发声夸奖事实上的违法行为的网友们,都是有责任的。

甲午战后,清国重臣李鸿章出使日本和谈,在赔款上与日方纠缠不定。正值谈判陷入僵局之时,一名狂热的日本民族主义者寻机向他开了一枪,因为这一枪,担心列强以此为借口干涉,同时也急于获得赔款的日本人,不得不在赔款上有所退让,李鸿章事后说,我挨一颗子弹,换了一亿白银。

就算我们将眼光放到对外关系上,更是需要尊重法律,构建依法治国的良性环境。因为在中美日趋走向对抗的环境下,越是形势严峻,我们越是要保持冷静,分清敌我,树立一个不论种族、不论宗教都能信服的法律准绳和社会舆论环境。

什么形势对我们有利呢?外交部已经身体力行宣传了很多次:这是一小撮为了自身选举利益而置全人类利益不顾的美国政客,和全世界所有宗教、所有民族热爱和平的人们的对抗。

意思就是,不要把所有美国人都划为敌人,要把他们当中的多数划到我们一个阵营当中,这场冲突绝不能被降格为只是“中国人”和“美国人”的冲突——从理想的角度说,只为了我们一国一族的利益而斗争,并不符合我国和我党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从现实的角度来说,美国在综合实力上依然强于我们,我们必须寻找更多的盟友才能保证这场斗争的胜利。

而一味的宣扬“中华民族高于一切”和“中华文明永垂不朽”,把所有美国人都划做敌人,对所有伤害、嘲讽美国人的行为,即使违法也鼓掌叫好,并不能让我们吸引到其他民族的人们的支持。

一句话,必须建立并维持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并用我们每个的舆论能量去维护它,才能把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而舆论是我们每个人都在参与的事情,所以这件事和我们每个人都相关。

建立一个全球认可的公共印象,需要持久的努力和广泛的参与,不能只靠我们的领导人和外交官员来宣传,我们的民众如何在社交媒体上表达自己的喜好,我们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想究竟怎样在我们的日常言论和行动中体现出来,全世界人都看着呢。